1、 收费退订预订
一经预定取消费用为20%(税费除外)
开航前 29-8 天取消,取消费用: 取消舱房的船票全款的 80%(税费除外)
开航前 7天及以内取消,取消费用: 取消舱房的船票全款的 100% (税费除外)
2、特殊原因取消
(1)拒签或者死亡或其他健康原因导致的取消或更改要求(No Show不包括在内)需由游轮公司直客与旅业运营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2)如果客人由于拒签,本人或直系亲属死亡而无法登船,必须提供拒签证明或医院的已支付的费用必须用于再次预订其他航次。由于其他健康原因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导致客人取消预订,必须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可以免费更换该间舱房的客人姓名。所有的更改必须在原来的航次开航前 4 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