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定时需支付定金1000元/人起(套房定金为订单金额的10%,最少1000元/人)留舱,出发前47天支付支付尾款
2)预定后至出发前32天及以上取消,收取1000元业务损失费;套房为1000元/人或全部船票部分的10%(二者取其高);
3)出发前31-10天(含第31天)取消,收取全部费用的50%的业务损失费;
5)出发前9(含第9天)至启航日通知取消,或没有在规定关闸时间前准时出现,或在开行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均收取全部费用的100%的业务损失费。
若以上取消日涉及国定假期或双休日,则自动提前至最近工作日。